按照邢台市水务局工作安排,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拟对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邢清干渠工程及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选。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单位将通过比选,择优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中选单位。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技术服务咨询单位。
一、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
1、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邢清干渠工程及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报批及取得。
2、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邢清干渠工程及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用地报批压覆矿审查及行政审批。
3、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邢清干渠工程及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资产确权补充测绘及代理登记服务。
4、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邢清干渠工程及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资产确权用地报批所需的其它业务事项。
(二)项目内容:
1、使用林地组卷全部卷宗材料,协调并配合各级审批部门进行现场勘验、审查、配置林业指标,取得同意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
2、组织查询项目压覆矿产情况,并出具调查评估报告。协调县、市、省相关管理部门,取得相关部门审查意见或行政许可。签订互不影响协议(或压覆补偿协议)。
3、对涉及被征收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需变更内容进行变更登记,空权属进行初始登记。按现行报批要求,对涉及被征收集体土地进行地籍调查,形成完整的地籍调查成果。在项目用地取得省政府用地批复后,对项目用地进行划拨供地代办代跑,并对项目用地进行不动产初始登记、发证。涉及项目用地补偿工作阶段,配合各县区需求进行现场放线、测量,出具相关图件。
4、对涉及项目用地报批手续中所需的其它不确定业务事项,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土壤污染调查、评审、防治、用地规划审核审查等相关工作等。
(三)服务要求:为“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邢清干渠工程及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技术服务项目”提供招标服务。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14号)。
(四)服务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代理费以最终项目中标价核定。
二、报名条件
1.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承担本项目相应招标代理工作的能力。
2.招标代理机构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3、近三年承担过项目建设咨询服务项目招标代理,具备相关经验。
4、有能够胜任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招标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相关法律规范程序完成招标代理服务。
四、比选应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现场核验上述证书、证件的有效原件,留存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3.公司简介,拟派专业人员综合素质,服务方案;
4.近五年从事同类或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业绩,如:合同或其他),服务报价;
5.企业信誉及近三年无不良记录证明(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6.其它佐证材料。
注:所有报名材料应密封处理,加盖齐缝章(建议比选文件装订成册)。
五、报名方法及时间
1.本公告发布媒体为邢台市水务局官网,有意向的单位在获悉公告后,可携带报名材料,到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3室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比选时间:2026年9月4日15:00时(北京时间)。
3.比选地点:邢台市水务局二楼会议室。
我们将根据企业综合实力、服务方案、业绩情况、报价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中选单位,对落选单位将给予理由说明。比选活动在市水务局及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务局纪检组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比选文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邢台市信都区守敬北路69号
联 系 人:徐斌
电 话:15369991982
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