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党的二十大期间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市水务局提早周密部署,从畅通渠道、应急处置、疫情防控、水质检测等四个方面做好饮水安全保障工作。
一、畅通问题反映渠道。落实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全天候畅通,供水抢修队伍随时待命,及时受理解决群众反映问题,防止事态恶化,引起网络炒作。同时加强村级水管员的责任感,加强巡查,防止破坏、污染和投毒事件发生,发现水质、水压异常等情况下,第一时间向水务部门报告反映,并协助做好村民解释工作。
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发生管网损坏等故障影响群众用水时,供水管理单位及时通知用水户,进行解释说明,取得谅解,并迅速派人维修。断水维修时间超过12小时的,做好临时供水工作。发生供水污染或其他严重事件时,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保障群众的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突出做好疫情防控。指导督促供水单位严格执行工作值班人员体温日检制度,对供水工程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对出入或接触中、高风险区返乡人员的,按规定进行登记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或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同时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维护及区域环境的卫生消毒工作,对供水设施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四、加强水质检测和运管。进一步加强水质检测和巡查,防止破坏、污染和投毒事件发生,确保供水水质安全。做好供水设备的维养,确保供水水压、水量满足需求。如出现疫情加重导致村庄封闭等特殊情况,供水单位应采取缓收水费等措施,不得擅自切断供水。协调村集体,针对困难的贫困群众和特殊群体,要采取减免水费、拉水送水等针对性措施,精准帮扶,确保贫困群众饮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