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水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市水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安排部署,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水行政部门职责,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以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力度,深入推进法治水利建设
(一)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水务局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等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将“法治邢台建设、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等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督促全局领导干部遵守宪法法律、增强法治观念,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将法治建设纳入水利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发挥法治对水利改革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二)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行业管理,在规范水事秩序、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2024年,市水务局行政执法人员完成了公共法律知识网络30个学时的培训学习,通过线上学习培训、线下公共法律知识现场考试,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考核。
二、依法履行部门职能,持续优化水利发展环境
(一)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市水务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本单位网站公开执法依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行政执法事项等内容;严格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使用记录仪记录现场检查、交换意见、执法文书送达等内容,规范使用音像设备,实行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办理行政处罚均经过合法性审核。
(二)加强河湖监管力度。市水务局联合公安、司法、检察、法院等六部门印发了《邢台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开展联合执法,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印发了《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巡查督导组定期夜查,督促指导各涉砂县开展专项行动,持续严厉打击盗采河砂行为。2024年,全市水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7924人次,坚持假期不停歇、巡查不间断,通过突出巡查重点点位、突出巡查频次不减、突出巡查全覆盖、突出夜间巡查,逐步实现打击非法采砂常态化。市、县水务部门联合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乡镇等部门集中开展联合执法667次,共查处非法采砂案件56起,行政处罚58万元。全市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明显减少,有效遏制了河道私挖乱采现象。
(三)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市水务局坚持依法科学精细调度水工程,印发了《邢台市2024年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及防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邢台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度汛隐患排查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等,组织各县(市、区)水务部门和2座大型水库事务中心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水利、水文等专家和南水北调中线管理单位、重点县(市、区)水务局座谈会商,认真汲取历年暴雨洪灾教训,全面分析短板弱项,提前制定应对措施。
(四)依法规范水资源管理。一是市水务局起草了《邢台市百泉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2024年11月18日,通过了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讨论,实现了河北省泉域水资源保护的首次立法。《条例(草案)》征求了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意见,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召开研讨会听取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经多次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了《条例(草案)》,并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通过了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已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审议。二是深入开展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自查,督导各县(市、区)逐项梳理,核实排查发现取用水领域存在的问题线索,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无计量取水、超许可取水、未下达计划用水等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五)强化监督提升效能。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核,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市水务局组建法制审核和复议办理小组,聘请法律顾问1名,公职律师1名,为落实重大法制审核提供制度保障。2024年,文件出台合法性审查1件,合同合规性审查15件,文件审核4件,审查行政应诉1件。二是强化权力制约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信访投诉、举报电话等,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渠道。截至目前,共承办建议、提案21条,省政协提案2条,市政协提案13条,市人大建议6条。市水务局对建议提案进行了认真办理,及时回复。三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对12个项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四是按照《水行政调解水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施意见》,注重调解方法的运用,有效防范和积极化解各种矛盾,及时妥善处理群众纠纷,支持配合行政应诉、复议工作。处理群众举报线索40余件,做到每一件投诉举报处理得及时、有效,并且得到了妥善处理,全力提升群众诉求解决率、满意率。
(六)持续推进全社会节水。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周”、“2024年河北省暨邢台市科技活动周”、“12·4普法日”等宣传主题,市水务局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教育局、共青团邢台市委、市妇女联合会、南水北调中线邢台管理处、邢台日报社等组织开展我市2024年节水志愿服务活动,采取“进商场”、“进公园”、“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基地”的形式,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浓厚氛围。同时,印发《邢台市2024年节水宣传工作方案》,倡导全市各部门各行业积极开展节水、水利法律法规、水利优化营商环境等宣传,引导公众增强节水意识践行节水责任,提高全社会节水、护水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法治培训工作。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公务员法》以及水利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能力。
(二)严格水政执法工作。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动行业监管规范有序,维护全市良好水事秩序。认真落实“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机制,重点对取水井关停、农村饮水安全、小型水库运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等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三)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法治宣传”、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努力扩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吸引社会公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积极参与,营造法治宣传浓厚氛围。
邢台市水务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