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通过实施农业节水、增加外调水量、实施河道补水、关停取水井等一系列有力举措,全市节水控水压采取得突破性进展,地下水水位总体回升,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压采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2年度我市在全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成效考核中等次为“好”,浅层超采区已连续15个月保持全省第一,全年累计获省奖励资金1065万元。

         一、节水控水压采取得突破性进展。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33万亩,实施季节性休耕任务面积45万亩,旱作雨养种植项目任务面积45.67万亩。城镇节水减排,持续实施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作,推动供水管网改造由市政管网向末端庭院管网延伸,累计完成供水管网改造38.5公里,供水管网漏损率进一步降低。2个县(区)完成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创建了4个县(市、区)省级节水型城市、3家省级节水型企业、1家省级节水标杆企业、2个省级节水型园区。

         二、调水补水蓄水力度加大。一是积极主动对接上游多条引黄线路,利用一切条件尽量多引水,完成引黄调水0.86亿立方米(含邯郸水),引调水全部用于农业灌溉。二是加大引江水消纳力度,进一步拓展供水目标,加强引江水切换力度,2021-2022引江年度累计完成江水消纳约3.25亿立方米,占计划的105.9%。三是统筹引江水、本地水库水及河道上游来水,2022年完成生态补水约3.32亿立方米。进一步实施农村生活用水置换项目,2022年新增通水人口94.73万。我市农村规模化供水人口比例达到87.71%,高于全省到2025年底达到65%的任务目标;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均达到99.52%,高于全省及全国平均水平,在南水北调受水区已初步形成了城乡一体的供水网络。

         三、严格管控地下水取得良好效果。坚持“先通后关、应关尽关”,强力推进取水井关停,严格限制地下水开采,累计关停(管控)各类取水井38551眼,其中2022年关停各类取水井22767眼,完成年度计划189%。强化水政执法监督,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加强用水红线管控,开展地热井取用水、水源热泵取用水以及无证取水等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和关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取水行为。

         四、地下水位总体回升。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全国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变化情况的通报》,我市浅、深层超采区地下水位分别为4.86米、6.42米,均位居全国第三名,标识为蓝色,初步实现了地下水采补平衡。地下水位与2018年同期相比,全市浅、深层超采区地下水位分别回升3.88米、4.60米。根据省超采治理办《关于2022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成效考核结果的通报》,我市在2022年全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成效考核中等次为“好”,截至2023年1月底,我市浅层超采区地下水位同比回升1.84米,连续15个月位居全省第一;深层超采区地下水位同比回升2.91米,全省排名第三;浅层、深层地下水位连续20个月同比回升。断流近40年的百泉泉域保持稳定复涌,蓄水量1050万立方米,形成水域面积790亩,我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