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是指由地方党政领导担任河湖“长”,落实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河长制以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为主要任务,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分级管理、严格监管,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现阶段全面推行“河长制”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二是推行“河长制”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和胡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三是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大力推进河长制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龙头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

省、市、县都要设立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推进、督导落实本级河长确定的具体事项,组织制定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县乡三级河长对分管的河湖管理保护负领导责任。检查指导下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组织协调上下游、左右岸进行联防联控;组织对超标排污、侵占河道、围垦河湖、倾倒垃圾,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处置涉水突出问题;对河湖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河北省全面实行河长制主要有六方面的工作任务: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主要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强化河湖排污监管;二是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主要是科学编制重要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严格空间用途管控;三是加强水污染防治。主要是把握问题导向,针对河湖水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施策、分类治理;四是加强水环境治理。主要是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河湖管理保护政府购买服务;五是加强水生态修复。主要是实施河湖保护和水生态修复,积极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六是加强执法监管。主要是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严厉打击河湖违法行为。

邢台市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4月20日,市级方案在全省率先出台,6月底县、乡两级方案全部出台,实现了市、县、乡三级方案全部出台。全市共设立市级河长14名、县级河长269名、乡级河长1406名、村级河长2959名。按照要求,在邢台日报对市、县、乡三级河长进行了公告。当前,县级以上河长制办公室全部建立各级河长公告牌全部设立,相关制度和机制建设全部出台,各级河长公告牌全部设立。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由市水务局牵头河长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