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落实防汛责任制

1、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责任制、分部门负责责任制、技术参谋责任制、防汛岗位责任制等“五项责任制”。落实各部门领导和技术人员包河、包库、包滞洪区、包重点河段、包县(市、区)等“三位一体”责任制。做到领导到位,职责到位。

二、修订完善防汛预案

2、完善各级防汛预案。6月8日前,各级防汛部门要根据防指成员和骨干工程的变化情况,完成《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防汛应急指挥预案》、《防汛工作规程》、《城区防洪预案》、《山洪灾害防御方案》、《滞洪区防洪预案》、大中小(一)型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河道防汛应急预案防汛4个级别应急响应示意图等各项防汛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并报上级防汛部门备案。

3、制定大、中、小(一)型水库以及河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各县(市、区)防办、各水库管理单位要根据水库工程运用的实际情况和除险加固工程完成情况,在确保水库安全运用的前提下,6月8日前完成各大、中、小(一)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及主要行洪河道调度运用计划的制定,并报市防办审定。

三、抓好防洪工程建设

4、加大防洪工程建设力度。加快应急度汛工程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实施应急除险工程加固。全力推进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和山洪沟治理工程,提高我市防御山洪灾害的预警能力和防御水平。

四、抓好关键部位防洪安全

5、做好水库河道度汛安全。水库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已批准的调度方案,绝不能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要加强水库安全检查和管理,落实好包库领导、值守人员、通信预警设施和转移方案。河道管理部门要加强河道管理,水政监察执法队要加强巡查,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控制乱倒垃圾、违法采砂、侵占河道等现象。6月8日前,各县(市、区)防汛部门要对所辖河道闸涵启闭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运用灵活。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水务部门和有关村庄要在河道、坑塘设立警示标志,防止中小学生溺水。

6、做好病险库、尾矿库、头顶库、小塘坝度汛安全。加强对病险库、头顶库、小塘坝的巡查和观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所有未加固的病险水库一律空库迎汛。由市安监局负责,制定完善尾矿库防汛应急预案,6月8日前报市防办备案。

7、做好跨河在建工程度汛安全。邢衡高速、邢汾高速、南水北调以及京港澳高速等跨河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在6月20日前,制定防洪抢险预案,报各级防办备案。出现险情时,及时按照预案进行抢护;各施工单位的大型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撤离主河道;施工料场、弃渣场要按照水保方案确定的地点堆放整齐,并做好护砌,不得阻碍河道行洪;不得在堤防管理范围内取土,修建临时道路不得影响堤防安全,确保汛期施工和河道行洪安全。

8做好滞洪区度汛安全。滞洪区各县要在6月10日前制定完善滞洪区安全转移避险预案,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做好村民转移安置工作,确保滞洪区安全、及时、有效运用。要落实领导分包责任制,向群众发放滞洪区转移避险的明白纸和明白卡,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使区内群众做到心中有数,提前做好滞洪区启用准备。

9、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山区四县(市)要摸清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点底数,以确保不死人为目标,制定山洪灾害易发点的抢险转移预案,县乡各级干部要分包山洪灾害村,设专人监测,落实预警手段,成立巡回检查组,对重要隐患点进行定期检查。由市国土局负责,制定完善地质灾害点防汛应急预案,6月8日前报市防办备案。

10、做好城区防汛工作。按照标准内洪水不进城,内涝不成灾的要求。市区和各县城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洪预案,明确应急度汛措施。城防办要在6月8日前对易发生内涝的积水点进行筛查,安排充足的抽排机泵和抢险人员。地处低洼地带受洪涝威胁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和易燃、易爆、易污染的工矿企业要在6月15日前制定防内涝预案,做好安全防范,将内涝积水的影响降到最低。

五、抓好人防物防

11、加强抢险队伍建设。各县(市、区)防汛抢险队的人员组成、数量等要在6月15日前报市防办备案。市级专业防汛抢险队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要在6月份进行培训演练;驻军和武警部队是抗洪抢险的主力军,请军分区加强组织协调,搞好军民联防;各县(市、区)抢险队6月份要按照实战要求,对指挥调度、应急抢险、通信联络、人员转移、军地协作等预案内容进行实战演练,随时准备投入抗洪抢险斗争。

12、加强培训演练。由市防办组织对军分区及驻邢部队进行防汛抢险知识培训,并对山区四县(市)的山洪灾害防御预警系统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各有关部门、各县区要根据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汛前开展防汛抢险、转移、救灾等专项演练。

13、做好防汛物资保障。按照防汛专储、部门代储和群众号料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好各类防汛物资。市防汛物资调运站与厂商要签订防汛物资供应协议,确保防汛物资按要求及时供应。重点部位、险工险段要就地、就近备料。山区各县要按照每人 1条、平原各县每户1条编织袋或麻袋进行储备。防汛物资调运单位要掌握防汛物资分布情况,制订调运预案,确保需要时能够迅速组织调运。

14、增加防汛财政投入。各县(市、区)要增加防汛财政投入,满足防汛需要。从今年起,小水库管理人员看护费、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运行费、卫星电话通讯费以及防汛物料增储费均要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不能因经费不足,造成防汛队伍不健全、物资不充足、通讯不畅通,影响防洪安全。

六、抓好预警预报

15、加强防汛通信保障。电信联通、移动公司负责做好防汛通信保障工作,确保汛期雨情、水情、汛情、抗洪抢险救灾情况等防汛信息和调度指令传递的通讯畅通。滞洪区、山区各县(市)、水库管理单位,山洪灾害易发区和滞洪区内要落实预警预报措施。对于没有固定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36座小型水库要落实1-2名安全管理员,发现险情能及时预警并通知人员转移。大中型水库和山区乡镇政府要在6月8日前将卫星电话全部开通,进行试通话,确保信息畅通。

16、做好雨情、水情预测预报。各级气象、水文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雨情和汛情发展变化,及时分析会商,增强预报的预见性、准确率和时效性。尤其要加强局部突发性灾害的预测预报,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无线通讯等各种途径,及时向群众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必要时水文部门应加密监测时段,设立临时测点或进行巡测。

七、抓好防汛检查

17、做好汛前大检查。6月8日前,各级防汛指挥部要派出检查组,按照“防汛检查手册”要求,对全市水库、河道等水利工程开展为期20天的拉网式防汛大检查,对排查出的防洪隐患登记造册,限期整改。在主汛期内必须组织开展1-2次防汛专项督查,汛期不过,排查不止,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防洪隐患。

八、抓好洪水调度

18、增强防汛指挥调度能力。各级防汛部门要认真开展防汛指挥人员知识培训活动,提高防汛指挥人员的防汛知识水平和实战能力。6月份,市防办要对各县(市、区)防汛主管县(市、区)长、水务局长、防办主任进行一次防汛知识培训,增强各级指挥员的防汛应急指挥调度能力。

19、适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机制。有下列三种情况发生时,经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启动相应机制:①气象预报有可能发生区域性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易造成严重灾害。②工程出现险情。③省防指发布防汛应急响应机制。

20、做好职能部门工作衔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坚决服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真正形成部门配合、协同作战的高效联动机制。各级防汛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进行会商,为防指的决策部署当好参谋。市防办要和我市上下游的地市保持联系,及时了解上游水库、河道的来水情况。

21、做好灾区救援。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市政府按照应急指挥系统方案要求,立即组织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调联动,全力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已发生灾害的地区,要落实各项救助措施,做好卫生防疫和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保证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22、做好水毁工程修复计划。汛后,针对遭受损失的地区,各级防办要对防洪工程进行逐一调查,对水毁工程进行具体定位,分析计算,按照轻重缓急、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写防洪工程水毁情况统计表,报市防办备案,全面掌握我市的水毁工程情况,制定修复计划,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九、抓好舆论宣传

23、加强防汛宣传。各级防汛部门要将各种防汛责任制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加强对山区和滞洪区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针对我市连续17年没有发生过大洪水、群众水患意识淡薄的现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防洪知识宣传,提高全民的防汛抗灾意识和水患意识。

十、严肃防汛纪律

24、严格值班制度。各级防汛人员在汛期必须尽职尽责,各县(市、区)防办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各级防汛主要领导汛期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须请假,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主汛期要实行“双值班、双带班”制度。为切实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市防办要对各县(市、区)防办及各防指成员单位防汛值班情况进行突击检查。

25、加强督查。汛期内,市防汛指挥部要组派督导组,由市防指成员单位领导带队,就防汛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到水库、河道以及重点防洪工程现场进行督导,及时反映和提供所分包县市区防汛工作的真实情况。实行责任捆帮制,督导组和包县包工程的工作组同岗同责。督导检查结果要整理汇总,由带队领导签字后,报市防办备案。各级绩效监察部门要加大对防汛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对在防汛工作中因领导不力、玩忽职守、工作疏忽、不服从指挥调度而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